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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主汛期气象灾害防御

2020-07-11

  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

  加强主汛期气象灾害防御

  防汛备汛 防灾减灾

  7月10日至8月10日为我省主汛期,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7月10日,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克服麻痹思想,层层压实责任,细化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隐患再排查,做好重点区域灾害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天气气候异常,局地暴雨、雷电、大风、冰雹等天气多发,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通知指出,我省主汛期降雨集中,具有累积雨量大、极端性突出的特点,降雨时时常伴有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极易造成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是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最重的时期。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针对本地本部门薄弱环节和灾害防御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接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在本部门本行业快速传播,并按照职责提前做好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加强预警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明确专人负责。要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利用多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落实信息传达确认机制,确保逐级逐单位传达到位,做好预警信息的广泛传播。水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水文、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健全监测预警联动体系,全面加强气象灾害、洪涝、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灾害监测,强化信息共享,及时会商研判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趋势,为本级党委和政府及时提出应急处置的建议。

  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责任落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气象部门通过传真、气象决策支撑APP、微信、短信等途径发送给各成员单位及应急责任人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通讯员张娜 记者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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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主汛期气象灾害防御

2020-07-11

  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

  加强主汛期气象灾害防御

  防汛备汛 防灾减灾

  7月10日至8月10日为我省主汛期,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7月10日,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克服麻痹思想,层层压实责任,细化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隐患再排查,做好重点区域灾害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天气气候异常,局地暴雨、雷电、大风、冰雹等天气多发,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通知指出,我省主汛期降雨集中,具有累积雨量大、极端性突出的特点,降雨时时常伴有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极易造成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是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最重的时期。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针对本地本部门薄弱环节和灾害防御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接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在本部门本行业快速传播,并按照职责提前做好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加强预警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明确专人负责。要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利用多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落实信息传达确认机制,确保逐级逐单位传达到位,做好预警信息的广泛传播。水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水文、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健全监测预警联动体系,全面加强气象灾害、洪涝、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灾害监测,强化信息共享,及时会商研判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趋势,为本级党委和政府及时提出应急处置的建议。

  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责任落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气象部门通过传真、气象决策支撑APP、微信、短信等途径发送给各成员单位及应急责任人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通讯员张娜 记者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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