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新闻中心 > 每日更新 |
|
|
|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新闻中心 > 每日更新 |
河北:调整提高省本级基本医保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
2020-12-23 |
人民网石家庄12月22日电 (袁志广)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该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调整提高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新的调整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省本级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同一年度同级医疗机构多次住院,自第二次住院起,其起付标准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 此外,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将调整为:住院起付线以上,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含)以内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调整为91%、88%、83%;统筹基金支付额3-7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调整为93%、90%、85%;统筹基金支付额7-20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调整为95%、92%、87%。退休职工以上各支付段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 据悉,此举是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持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本年度为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落实的又一民生实事。 |
上一篇:河北省“先心病专家空中问诊”活动启动 |
下一篇:倪岳峰在邯郸市调研 |
|
中华榜书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14 电话:0311-86676562 法律顾问:河北高志廷律师事务所 e-mail:bangshuchina@126.com 中华榜书网 备案号:冀ICP备15004056号-2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69 技术支持:飞数科技 |
|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6676562 e-mail:bangshuchina@126.com 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3号 中浩第一商务北楼22层 邮编:050000 |
中华榜书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14 电话:0311-86676562 法律顾问:河北高志廷律师事务所 e-mail:bangshuchina@126.com 中华榜书网 备案号:冀ICP备15004056号-2 技术支持:飞数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