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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石家庄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
2021-01-16 |
人民网石家庄1月15日电 (付兆飒)“凡是群众举报的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查实并结案后,可给予举报人500至5000元的奖励。”1月15日,在石家庄市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1场新闻发布会上,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新峰表示,石家庄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据介绍,1月9日,石家庄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凡是群众举报的哄抬物价、捏造涨价等违法行为,查实并结案后,可给予举报人500至5000元的奖励,以此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局在接到转办线索后,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置,对涉及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投诉举报案件,一经查实,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石家庄市局组成4个督导组,深入一线,督促县(市、区)加快对价格投诉举报的处置。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疫情期间各类价格案件,石家庄制定了《案件办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压减案件办理内部流转时间、简化案件办理程序等12条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与此同时,为了打击疫情期间经营者随意涨价的行为,石家庄还出台了《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商品进销差率大于2021年1月5日的进销差率的,均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市、区两级组成5个督导组派驻白佛、桥西蔬菜、西环、双鸽、西仰陵5个批发市场,严管严控源头价格。县(市、区)局全员上岗,对沿街门店、便利店、小区内门店等持续开展拉网式巡查,严查重处末端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价格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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