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法制委员会会议
共收到议案39件,合并后确定为议案的31件
2月21日上午,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法制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决定将报告草案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表决。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会勇主持会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月20日12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39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法制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议案条件的有36件,对其中10件内容相近的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确定为议案的共31件。
这31件议案,均由省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法定人数;内容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明确的案由、案据和方案,符合议案成立的有关规定,拟作为议案处理。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上述31件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交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关于代表提出的其他3件不符合条件的议案,拟作为建议,连同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一并交省政府办理,并由承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
会议还听取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报告。2月20日和21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对《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会秘书处法案组对代表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条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建议提请本次大会表决。(记者桑珊、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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