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
突出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
河北日报讯(记者解楚楚)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60万人次,到2021年年底,努力实现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
突出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提升培训层次。紧扣制造强省、质量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河北建设之急需,把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作为质量年的首要任务,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培训对象范围。强化就业导向,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全年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18万人次,其中,高级工16.8万人次、技师和高级技师1.2万人次;全年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9万人次。
统筹院校资源力量,高质量开展职业培训。发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应用技术大学培训资源优势,提升培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组织各类职业技工院校主动承担培训任务,设立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站等,强化校企合作,通过教师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和活页式教材、数字化课程等开展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在企业内部开展规模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规范管理。统筹规划培训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培训信息对接机制,实现培训标准、师资团队、培训资源和数据分析等信息化管理,推动线上线下培训融合,紧密结合劳动者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强化技能训练。按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资源运营服务规范(试行)》要求,加强线上培训规范管理,采取实名制管理、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线上培训过程监管,实现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大规模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精准开展“菜单”式培训和定岗定向培训。加大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依托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活动。加大农村地区致富带头人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创业培训。
强化职业技能实操训练,适当延长培训时长。认真执行职业技能标准,强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实操技能训练。各级人社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教师加强对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培训课时的审核,实训实操课时不得少于总课时的50%。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可结合实际调整培训学时,适当延长培训时长,增加培训天数,进一步适应岗位需求,提升培训效果和质量。
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快考核评价。鼓励企业职工人人持证,推动企业全面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特别是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价工作。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面向本单位职工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自主确定考评条件、方式、时间、地点等。各地要加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推广力度,组织认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各设区市累计认定的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不得低于50家,雄安新区、定州、辛集不得低于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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