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税务局组织辖区内小微企业代表召开税收优惠政策集中调研座谈会,税务工作人员现场为企业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政策辅导方案,让小微企业收获满满。 李怡鹏摄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宋平 通讯员毕景峰)“国家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对于我们公司来说受益颇多。”今年以来,青龙满族自治县宏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额不断提高,第二季度销售额达42.85万元。按照国家政策,公司享受到免征增值税12855元的税收优惠,这让公司财务负责人丁鹏元切实感受到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扶持,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大增。
从今年4月1日起,我国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从河北省税务局获悉,政策实施后的第一个季度,全省有198.3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到该政策带来的红利,免征增值税30.26亿元,享受户数占全省小规模纳税人户数的97.5%。其中,77184户月销售额在10万元到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免征增值税超过8亿元。
为确保广大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政策内容应知尽知,河北省税务局利用门户网站、税法大讲堂、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等媒介广泛宣传,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公示栏播放宣传。在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手机APP推送“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宣传”信息,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实时接收精准宣传内容。
为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河北省税务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电子税务局设置申报校验功能,以技术手段确保优惠政策有效执行。当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销售额信息满足免征增值税条件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帮助纳税人按照免税政策填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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