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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实施职业禁入 |
2020-03-30 |
2017-03-02 12:43: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3月2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
河北新闻网3月2日讯(记者郭东)今天上午,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3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提出,将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职业禁入。河北将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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