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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 |
2020-03-30 |
9方面36项具体要求!河北出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 从河北省司法厅获悉,日前,河北正式出台《河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实施标准从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出发,注重与国家指导标准、发展指标相衔接,既体现中央文件精神,又符合河北实际,着力打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目标。 实施标准规定了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便利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人民调解服务、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平台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等9个方面的法律服务标准,明确了36项具体要求,确定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做到了服务内容的项目化、精准化,确保为群众提供看得见、可实现、易操作的公共法律服务。 ●每个中小学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和1名法治辅导员 在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方面,全省所有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免费开放。 每个中小学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兼职)和1名法治辅导员(兼职)。每学期讲1次法治课或开展1次法治教育活动; 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园内部安全风险评估。 ●开通7×24小时“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免费法律咨询 在法律咨询服务方面,明确提出开展多种形式的免费咨询。 现场咨询,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人员在工作日和工作时间现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免费指引服务。 热线咨询,全省开通7×24小时“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免费法律咨询,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免费指引服务。 网络咨询,全省提供7×24小时河北法律服务网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免费指引服务。 热线咨询在非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可提供自助语音服务。网络咨询在非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可点击“我要找律师—法律机器人”模块,由法律机器人提供智能服务。 ●及时更新信息,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官网提供本辖区内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名称(姓名)、住所(执业机构)、执业证号及所受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及时更新信息。 通过河北法律服务网提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法治地图查询服务,及时更新数据。 ●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据介绍,经济困难公民是指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案件当事人。根据规定,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 此外,在刑事法律援助中,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司法鉴定,按照规定减免费用。 ●每个村(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实施标准明确,每个县(市、区)设立1个综合性调解委员会,选聘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乡镇(街道)设立1个调解委员会,选聘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村(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3-9名委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专兼职调解员。 按照自愿平等、依法依规依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工作原则进行调解,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当做好调解笔录,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此外,每个村(居)配备1名法律顾问,建立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村(居)法律顾问每月提供至少1次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 实施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河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目标任务、措施要求更加具体。实施标准明确提出,各市要根据省级实施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具体标准,且不得低于省级实施标准,并要求明确具体落实举措、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记者王敬照 通讯员李丽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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