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较上年每人每月提高150元,分别达到1450元和1000元
从日前召开的河北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持续加强特殊群众关爱保护,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2020年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较上年每人每月提高150元,分别达到1450元和1000元。
据了解,省民政厅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联合11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6600多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按照散居孤儿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完善了由27个部门组成的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切实解决孤儿医疗和孤儿成年后教育问题。
针对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省民政厅通过系统数据对比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对象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及时足额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此外,为改善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生活质量,减轻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康复费用负担,我省组织实施了“福康工程”项目,为全省10个深度贫困县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免费配置假肢矫形器,免费配发轮椅、拐杖等康复辅助器具。目前,115名残疾人的假肢矫形器除3人暂居北京,受疫情影响,尚未进行装配外,其余112人已全部装配到位;轮椅、拐杖等康复辅助器具也将于月底前配送至10个深度贫困县,由县民政局发放给2070名受助对象。
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推进定期巡访制度落实,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实现动态管理,推动建立面向城乡其他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居家社区探访制度。(记者尹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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