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就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力争到2022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对于树立和维护医疗卫生机构良好健康形象,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经费投入,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据介绍,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需制定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若有室外吸烟区应当规范设置,机构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和发布烟草广告并且不得接受烟草赞助。
鼓励把无烟环境建设纳入本单位相关绩效考核,有针对性地开展劝阻技巧、戒烟服务等业务培训。同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供戒烟咨询服务,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鼓励将戒烟服务融入慢病管理。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推广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
为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建设氛围,各地要结合世界无烟日以及各种卫生健康日等节点,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政策要求、烟草危害科普知识、戒烟服务信息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控烟、人人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
为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效,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指导管理,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定期对本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无烟环境情况明察暗访。据介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省级调研指导、第三方暗访评估等,并及时通报结果。(记者董琳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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