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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安全用药月”在石家庄启动

2020-11-11

       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

  为广泛宣传普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药品科学素养,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11月9日,由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2020年河北省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石家庄举行,正式拉开河北省“安全用药月”帷幕。

  启动仪式上,通过播放短视频、诗朗诵、小品表演、散文故事、歌舞表演等多种形式,重现药监部门在抗疫斗争中的感人故事,展现抗疫斗争中的药监精神、药监力量和药监担当,并现场采访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代表。节目还通过现场连线形式,展示全省各地同步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的情况。

  省药监局局长许彦增在启动仪式上讲话。他指出,在这场同严重疫情的殊死较量中,河北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市场监管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闻令而动、向疫而行,主动担当、日夜奋战,扩产能、保供应,强监管、保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伟大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

  据介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阶段,特别是在多种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秋冬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举办“安全用药月”活动,对深入宣传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理念和知识,促进社会公众增强主动防护意识,提升防病治病能力,维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会中要求,药品研发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坚决扛起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坚决做到不合格的原料不入厂、不合格的药品不出厂,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放心。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坚决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监督抽检、监测评价、投诉举报、行刑衔接等手段,进一步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把药品安全网织得更密更牢,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会中呼吁,社会公众要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坚持科学防疫、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发现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向12315投诉举报。希望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希望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营造惩恶扬善的舆论氛围。

  据了解,即日起至11月30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安全用药月”系列科普活动,通过组织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统一悬挂(张贴)“安全用药月”主题标语,举办“药品安全看河北”系列访谈、药品安全“公众开放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群众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浓厚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作为国家药品安全领域重要的科普品牌活动,“安全用药月”活动自2007年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13届,为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 李惺 范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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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安全用药月”在石家庄启动

2020-11-11

       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

  为广泛宣传普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药品科学素养,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11月9日,由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2020年河北省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石家庄举行,正式拉开河北省“安全用药月”帷幕。

  启动仪式上,通过播放短视频、诗朗诵、小品表演、散文故事、歌舞表演等多种形式,重现药监部门在抗疫斗争中的感人故事,展现抗疫斗争中的药监精神、药监力量和药监担当,并现场采访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代表。节目还通过现场连线形式,展示全省各地同步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的情况。

  省药监局局长许彦增在启动仪式上讲话。他指出,在这场同严重疫情的殊死较量中,河北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市场监管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闻令而动、向疫而行,主动担当、日夜奋战,扩产能、保供应,强监管、保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伟大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

  据介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阶段,特别是在多种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秋冬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举办“安全用药月”活动,对深入宣传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理念和知识,促进社会公众增强主动防护意识,提升防病治病能力,维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会中要求,药品研发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坚决扛起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坚决做到不合格的原料不入厂、不合格的药品不出厂,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放心。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坚决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监督抽检、监测评价、投诉举报、行刑衔接等手段,进一步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把药品安全网织得更密更牢,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会中呼吁,社会公众要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坚持科学防疫、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发现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向12315投诉举报。希望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希望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营造惩恶扬善的舆论氛围。

  据了解,即日起至11月30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安全用药月”系列科普活动,通过组织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统一悬挂(张贴)“安全用药月”主题标语,举办“药品安全看河北”系列访谈、药品安全“公众开放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群众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浓厚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作为国家药品安全领域重要的科普品牌活动,“安全用药月”活动自2007年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13届,为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 李惺 范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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