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新闻中心 > 每日更新 |
|
|
|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新闻中心 > 每日更新 |
河北疾控中心:非必须不出境、不出差、不旅行! |
2021-08-02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截图。 人民网石家庄8月1日电 近期,我国多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传播链已波及多个省(市),并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当前正值暑期,也是旅游出行的高峰期,人员流动频繁,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十分重要。为此,7月29日,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致全省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居民一定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一、坚持非必须不出境,非必要不出差、旅行,尤其是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热点地区 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避免外出,老人、慢性病、孕产妇等特殊人群,不建议远行。如确需前往,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做好行程规划,准备充足的口罩、免洗手消毒品等防护用品,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冀后,及时了解当地的防控隔离政策,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特别是与确诊病例行程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一定重合的人员,务必报告并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二、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防疫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公交车、地铁、机场候机室等公共场所,要坚持佩戴口罩,配合落实验码测温等措施。 三、加强健康监测 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尤其是外出旅行归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积极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措施。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积极预约接种,已经接种了第1剂次还需接种第2或第3剂次的人员,在达到间隔时间后,要尽早完成后续接种工作;目前河北省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已经开始,请广大学生家长及时关注本地教育机构、社区的通知,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当前正值汛期,降雨频繁,一定要注意防雷避雨;注意饮水安全,不喝生水;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注意劳逸结合,保持作息规律;保持环境整洁,防止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传播。 此外,河北省十地发布寻人公告。 石家庄市 经调查,北京市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3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市换乘并短暂停留,与上述3名密切接触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公共场所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存在潜在的感染风险。3人的详细轨迹如下: 季某某,2021年7月25日19:57至20:46期间在石家庄火车站4B检票口附近候车,随后20:46乘坐D1643次列车(08车厢05C座位)前往衡水。 牛某某,2021年7月25日19:57至21:30期间在石家庄站16B、17B检票口附近候车,21:30乘坐G4808次列车(02车厢01A座位)前往北京。 王某某,2021年7月25日19:57在石家庄站下车,20:10-20:30左右乘20路公交车从石家庄站上车,在石家庄北站下车。在石家庄北站站前广场等候,随后进站于22:47乘坐Z277次列车(02车厢10号下铺)前往银川市。 请在同一时间内,与上述3人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 邯郸市丛台区 2021年7月29日,邯郸市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现急寻郭某某同乘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乘坐G6275次列车11车厢由石家庄至邯郸东,中间经停邢台东站。 请以上同时段与郭某某同车厢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邯郸市大名县 7月29日,大名县疾控中心接丛台区疾控中心协查信息:7月29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北京确诊病例刘某同乘人员陈某某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紧急寻找陈某某密切接触者。 丛台区疾控中心反馈:陈某某已在丛台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陈某某活动轨迹: 7月26日23:00在大名县广晋路西段路北聚鑫牛肉汤吃饭,吃完饭后入住大名府路与府西街交叉口往北路东全季酒店。 7月27日早在全季酒店就餐,8:20自驾车前往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全天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区域活动(中午点的外卖)。22:00前往聚香阁涮牛肚啤酒鸭饭店吃饭,大约7月28日凌晨1:00吃完饭,后回全季酒店。 7月28日8:30送朋友张某某到大名县城管局后,大约9:50到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停留5分钟,10:15返回到大名县城管局,10:30到城管局三楼与朋友张某某一起返回全季酒店,11:00在全季酒店办理退房,11:30在全季酒店北边凉皮店吃饭,12:00返回邯郸。 现急寻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陈某某有接触人员,在大名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大名县防控办或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县域外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积极配合疾控部门采取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 邯郸市成安县 2021年7月29日晚22时,我县疾控中心接上级推送协查信息,我县居民孙某海为7月26日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果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孙某海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孙某海于 2021年7月25日18:14从郑州东乘坐G486次列车(5车厢9B座),19:10到邯郸东站下车,全程佩戴口罩,出站后乘出租车到商城镇中郎堡村,19:58到家未外出。 7月26日10:00-11:00到郎堡大酒店买菜,11:00往商城镇孙横城村看望父母,13:00自驾车返回中郎堡家未外出。 7月27日9:00左右骑电车去成安运城小区姑姑家,14:20分回中郎堡家未外出。 7月28日8:00左右开车去成安东城大道菜市场粮油门市买米,9:30左右到美食林春天百货购物,10:10离开美食林春天百货回家(中途到祥和顺大酒店买菜),11:00左右去大郭庄亲戚家,14:00回中郎堡家,15:00送女儿去南郎堡幼儿园,返回家中无外出,18:00去南郎堡幼儿园接女儿回家未外出。 7月29日8:00送女儿去南郎堡幼儿园,回家后未外出。14:00开车去成安西关口往南路东(新兴眼镜店)配眼镜,后去苏泊尔专卖店购物(一环往东路南)。15:30到北郎堡卫生院打新冠疫苗,返回中郎堡家未外出。 请以上同时段可能与孙某海接触的人员,看到通告后,在成安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成安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成安县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邯郸市临漳县 2021年7月29日22:30分,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我县北京确诊病例刘某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的协查函,目前该密切接触者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次密接触者公告如下: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该密接于2021年7月27日早上7:00-8:00期间曾在临漳县西关菜市场流动摊位买过菜。 请在上述时间段到过西关菜市场的广大群众,立即向村、社区或者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进行隔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唐山市古冶区 2021年7月29日18:16,唐山市古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协查函,函称7月18日袁某、刘某某在张家界天门山与大连市赵某娟等三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一缆车,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我区居住人员邓某某为同乘动车人员,接函后我中心立即进行核实并进行了流调。 邓某某,男,工作地址:滦州市东海特钢,在范各庄镇77楼租房居住。目前回原籍秦皇岛。 7月22日22:24-23:05由天津西站到唐山站,下车后由车站揽客人员拼一白色轿车去丰润区唐山北站,一起拼车还有2人,邓某某先在唐山北站下车,另2人继续乘车,停车场取车后自驾车回古冶租住地,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7月23日至27日,从租住地自驾车每天7:30左右到滦州市东海特钢工作。 23日7:30左右在厂门口对面商店买东西,17点多在茨榆坨加油站加油约10分钟,后到范各庄镇天兴超市买东西约5分钟,回租住地未外出。 24日7:30左右在厂门口对面商店买东西,17点多在范各庄医院北一小吃部就餐半小时,回租住地未外出。 25日7:30左右在厂门口买饭后又在厂内二门处东海超市买东西,18点左右在租房附近买了炒饭拿回租房处,未外出。 26日7:30左右到东海特钢,在厂门口对面商店买东西,晚上19点左右与4名同事在范各庄镇77楼附近一起烧烤,打台球,回租住地未外出。 27日7:30左右在厂内二门处东海超市买东西。13点左右到厂门口对面买东西后,开车回租住地,15点左右开车回秦皇岛。 由于曾接触密切接触者,该居民已被户籍地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凡上述时间与该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自我身体健康监测,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雄县 2021年7月28日18时50分,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张家界返回人员翟某某、王某某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上述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25日从长沙乘G294次12车09A 9B,15:30左右到保定东站下车,之后由滴滴顺风车送至雄县滨河小区;17:21二人进入到滨河小区永昌慧购连锁超市买水果,17:25离开超市。 7月26日乘旅游公司专车到雄县高速口,之后转乘大巴车(车牌号:冀FE7582)到秦皇岛,入住北戴河区西古城村农家院(隽秀旅馆)。 7月27日到秦皇岛碧螺塔海上酒吧公园拍婚纱照,19:00左右乘大巴车(车牌号:冀FE7582)返回,23:30左右到达雄县,之后乘旅游公司专车回到滨河小区。 7月28日15:30左右,二人自驾到雄县中医院做核酸检测;15:53进入华莱士(人民大街店)点餐,16:00离开;20:00由专用负压救护车接至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以上时段与该密切接触者接触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县防控办报告,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社区管理等疫情管控措施,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定点医院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涿州市 2021年7月29日17时22分,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保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涉及我市的北京两例京外关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号密接者 7月26日 7:00-7:30 地质局食堂; 7月26日 12:00-12:30 地质局食堂; 7月26日18:45-19:25 盛隆丰餐馆; 7月27日 7:00-7:30 地质局食堂; 7月27日 12:00-12:30 地质局食堂; 7月27日 18:35-18:55 吾味家常菜; 7月28日 7:15-7:35 地质局食堂; 7月28日 12:00-12:30 地质局食堂; 7月28日 19:00-19:20 吾味家常菜; 7月29日 12:10-12:40 地质局食堂。 2号密接者 7月27日 14:10-14:40 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核酸采样点; 7月27日 14:50-15:20 家乐福:三楼超市区,二楼寿司店; 7月28日 10:00-10:43 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口腔科; 7月28日 10:46-10:48 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附近永存驴肉; 7月28日 15:00-15:40 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口腔科; 7月28日 15:50-17:00 家乐福:五楼动力时空VR游戏厅,二楼寿司店、二楼扶梯旁娃娃机; 7月28日 17:10-20:45 范阳酒家。 3号密接者(北京隔离医学观察) 7月26日 18:20-19:55 公交838路,六里桥南-涿州开发区; 7月27日 8:00-10:24 公交838路,涿州开发区-六里桥南; 7月27日 17:12-19:03 公交838路,六里桥南-涿州开发区; 7月28日 9:36-11:28 公交838路,涿州开发区-六里桥南; 7月28日 16:50-18:26 公交838路,六里桥南-涿州开发区; 7月29日 9:52-12:11 公交838路,涿州开发区-六里桥南。 请以上时段与该密切接触者接触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市防控办报告,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定州 2021年7月30日晚20时,定州市疾控中心接协查函,函称北京确诊病例刘某果于7月25日9时50分从益阳乘坐C8875次列车前往长沙。我市赵某与该确诊病例为同车厢人员,按照防控政策,赵某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经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赵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25日乘坐K7726次列车,21时25分在定州站出站,出站后与朋友前往中山西路市供销社对面的哈尔滨烧烤店就餐,23时左右滴滴打车返回家中。 7月26日白天上班,晚19时在明月店镇天和园社区又聚餐厅就餐。 7月27日白天上班,晚20时20分到达明月店镇政府东边的烧烤店就餐,后前往明月店镇速8台球厅,23时返回家中。 7月28日白天上班,晚20时左右到达明月店镇政府东边的烧烤店就餐,后前往明月店镇速8台球厅,23时30分前往定州市明月北街加州红KTV。 7月29日凌晨3时在建设街李先生牛肉面(大世界综合体店)就餐,凌晨5时左右返回家中。晚20时在商业街重庆鸡公煲店就餐,后开车返回家中。 7月30日下午到达火车站,离开定州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上述时间与该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市疾控中心、防控办及所在乡镇(街道)主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 承德市 经调查,北京市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1名密切接触者的2名接触者马某某、张某某在我市,从邯郸来承德期间详细轨迹如下: 马某某、张某某:7月29日下午14点50分至16时51分,两人自邯郸市高铁站乘坐G872前往北京(8车04A马某某;8车03D张某某),到达北京西站后,乘坐地铁9号线至白石桥南站换乘地铁6号线至青年路站,后步行至青年路口站乘坐911路至北京朝阳站,到达北京朝阳站后在站内等待车辆前往承德。19点30分至20点29分乘坐G987前往承德(2车06B马某某;2车06A张某某),到达承德南站后乘坐承德市内出租车前往高新区维也纳国际酒店于晚20点50分到达。 请在同一时间内,与上述2人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 此外,7月6日以来,凡到达过南京禄口机场(包括送客、乘机、经停、转乘等)及南京江宁区、溧水区等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承返承人员;7月17日以来湖南张家界(特别是7月22日晚魅力湘西剧场)旅居史,以及与四川绵阳、泸州、成都,辽宁沈阳、大连,广东中山、珠海,江苏宿迁、扬州,安徽马鞍山、芜湖,湖南常德,北京昌平,河南郑州等地市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来承返承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 |
上一篇:许勤:迅速进入临战状态 落实落细防控举措 |
下一篇:河北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王东峰主持并讲话 |
|
中华榜书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14 电话:0311-86676562 法律顾问:河北高志廷律师事务所 e-mail:bangshuchina@126.com 中华榜书网 备案号:冀ICP备15004056号-2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69 技术支持:飞数科技 |
|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6676562 e-mail:bangshuchina@126.com 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3号 中浩第一商务北楼22层 邮编:050000 |
中华榜书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14 电话:0311-86676562 法律顾问:河北高志廷律师事务所 e-mail:bangshuchina@126.com 中华榜书网 备案号:冀ICP备15004056号-2 技术支持:飞数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