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9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
禁止将中小学升学与考核挂钩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日前,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从校内、校外、家庭、政府四方面明确了减负的具体要求。
方案提出,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十项规定》,坚决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对于考试,方案要求,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各地不得在小学各年级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重新分班和编排学生座位。不得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喜报、红榜等变相排名的信息。不得将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入学的依据。
方案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戒学生,不得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对校外培训机构,方案要求,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公布或向中小学校提供培训成绩,严禁对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进行宣传,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方案还对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提出要求,家长要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
为确保减负措施落地见效,方案中强化政府管理监督。严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等挂钩。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升学率给学校排队,不得以中考升学率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奖惩。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 (记者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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