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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公布 |
2020-10-09 |
全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公布
石家庄市和鹿泉区成功入选市级和县(市、区)级试点
近日,省发改委、省委网信办公布了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石家庄市和鹿泉区成功入选市级和县(市、区)级试点。
此次建设试点共有16个,其中,市级试点城市为:沧州市、衡水市、唐山市、石家庄市;县(市、区)级试点城市为:迁安市、丰宁满族自治县、香河县、鹿泉区、邱县、黄骅市、峰峰矿区、武邑县、北戴河区、顺平县、南宫市、阜平县。
按照有关要求,石家庄市和鹿泉区将以此入选为契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认真对照市、县(市、区)新型智慧城市试点评价试行标准,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积极创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长效运行模式。
全省开展试点城市创建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市发改委会同市数据资源局、网信办认真做好申报方案准备,积极向省有关部门汇报,征求有关专家意见,为申报试点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获得试点后,该市将积极争取省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试点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将总结提炼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中的优秀案例和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实践,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会,推动共享交流和示范推广。
今后,市发改委还将继续指导未纳入试点的县(市、区)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学习借鉴试点城市的成熟经验,为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做好各项工作。
据了解,根据河北省发改委、省委网信办在今年3月印发的《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试点建设应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惠民服务和城市运营管理,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要加强公共卫生健康和市民服务功能,考虑到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建设智慧公共卫生健康应急系统,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支撑能力。
对于试点城市,河北省将在明年省有关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试点批复一年后,省发改委、省委网信办将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两年后组织验收。 (首席记者 吴 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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