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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有效化解安全风险 |
2022-03-31 |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有效化解安全风险 近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省应急管理厅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计划提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点为执法重点,发挥省级执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创新执法方式方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实施三方面重点任务,加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省级对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采用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带动市县执法工作开展,实现全省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将服务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为基层执法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有效的指导帮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并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标准和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执法范围内企业执法检查率、复查率、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以及执法服务率达到100%,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导致执法决定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被变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依据全省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计划确定3个方面重点任务。 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检查事项开展执法检查。近3年发生过较大事故的企业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有失信记录、存在重大隐患的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紧盯重点时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精心安排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期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点、重点作业环节、重要作业行为的检查,确保重要时期安全稳定。 针对安全技术服务事项实施执法检查。加强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验检测、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及其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涉及安全技术服务的事项与对企业检查同步实施,查实查细查透,监督指导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执法检查企业300家,重点检查企业193家 计划提出,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确定执法检查企业300家。其中,重点检查企业193家,占执法检查企业数量的64.33%;随机抽查企业107家,占执法检查企业数量的35.67%。 煤矿。重点检查高瓦斯与冲击地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重点检查32家(处),随机抽查47家(处)。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边坡高度200米(含)以上的露天矿山、单班入井30人(含)以上的地下矿山、采深超过800米地下矿山、二等及以上“头顶库”。重点检查50家(处),随机抽查20家(处)。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代表性企业。重点检查50家,随机抽查20家。 工商贸行业。重点检查冶金、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点检查61家,随机抽查20家。 专项执法检查内容见各行业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共性内容主要包括以下9个方面: 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情况,重点是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施风险辨识和管控检查情况。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度建设情况,采用技术、管理措施控制风险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组织开展评估等情况。 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情况,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情况,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的工艺、设备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情况,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实习生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考核及持证情况。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企业现场作业管理情况,从事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爆破、吊装及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危险作业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情况。 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企业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情况。应急物资、装备配备情况以及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情况;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情况。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严格依照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事项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企业在取得行政许可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况;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情况。 安全生产安全费用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情况;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安全技术服务情况。从事安全技术服务的服务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论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等各项安全技术服务情况,服务事项与企业安全实际相对应情况,制定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可行性情况,安全防范措施与安全风险相对应情况。 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计划提出,按照统筹推进全省执法工作开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目标导向,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确保执法检查达到最好的执法效果。 针对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观摩执法联合执法。煤矿要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地质条件极复杂矿井组织开展示范、观摩执法;非煤矿山要在单班入井3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二等以上“头顶库”组织开展示范、观摩执法;危化行业要在存在重点危险工艺的企业开展示范、观摩执法;工商贸行业要在冶金及涉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企业开展示范、观摩执法。 针对重点时期安全保障要求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应急管理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重点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风险研判,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点、高风险作业活动的企业,采用双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执法。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违法问题,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季节特点、地域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煤矿要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检查;非煤矿山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外委施工队伍专项执法专项检查;危化行业要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检查;工商贸行业要开展冶金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乡镇小微企业开展指导性执法。针对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管理人员缺失、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的聚集性中小微企业,采取执法加培训的方式,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培训指导,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从提升基础管理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层面,提出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的对策措施,有效防范重度窒息、燃爆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省市县乡形成合力,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总体要求,以推进全省应急系统执法工作开展为导向,科学合理安排省级执法检查计划的实施。省应急管理厅重点实施示范性执法,以高危行业以及专业性较强、风险大、基层执法有困难的企业为重点,定期组织示范性、观摩式联合执法,指导基层执法工作开展;各设区市(含雄安新区)发挥行业管理和专业能力优势,主导对高危行业、重点领域企业、重点事项开展执法;县级作为安全生产执法“主力军”,对职责范围内企业实施精准执法;引导乡镇应急办与综合执法队协同开展工作,依据下放执法的权限,以合法性、合规性为重点,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省、市、县、乡形成合力,确保不漏一企。 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实施执法检查,根据不同的检查对象和同类对象的不同特点以及在基础管理、风险管控方面的差异性,制定具体详细的检查计划和现场检查方案,做到一企一策,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据检查内容逐项对照检查,有关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规章制度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第三方技术服务事项,必须查实查细查透。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在责令企业整改的同时,帮助企业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管理问题,指导企业从制度设计、基础管理等方面整改提升,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防范事故发生。执法检查结束后,通过组织现场会、培训会、安全提示等方式,放大执法检查效果,引导其他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整改问题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行政处罚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清性质、过程、主客观原因、持续时间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标准,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重点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主要负责人不履行风险管控职责、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形式化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综合运用联合惩戒、黑名单和媒体曝光等有效手段,放大执法效果,形成执法威慑,起到“处罚一家,震慑一批”的作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商贸行业执法,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主流媒体参与的执法活动,跟踪报道执法过程,曝光违法行为。 强化各项执法监督措施的落实。严格依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信息公示、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指导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公平开展执法。全面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执法工作模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结合案卷评查实施现场执法监督,深入企业倒查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综合评判执法检查效果。对于未按执法计划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未开展服务、未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等问题,监督指导执法人员立即改正,相关情况纳入执法质量通报和年度考核,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要结合省级执法计划安排,做好执法计划衔接工作,统筹指导县区级执法检查计划的实施,避免在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监督检查缺位,实现全覆盖,确保全省应急系统执法工作规范统一,形成执法合力,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潘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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