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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苏轼“论画”诗引起的论争 |
2020-04-10 |
在苏轼的题画诗中,最发人深思、引起争议的,是其《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诗人有感于当时诗坛及艺术界的有关倾向,在诗中发出了“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的深沉慨叹。 对于苏轼所表达的这种对诗画艺术中形神关系的看法,他的学生兼友人晁补之却持有不同意见。晁在《和苏翰林题李甲画雁二首》之一中写道:“画写物外形,要物形不改。诗传画外意,贵有画中态。我今岂见画,观诗雁真在……”以此为发端,宋元以后不少文学家,围绕苏轼上述诗中提及的文艺创作中的形神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争。如明代杨慎在《论诗画》文中说: 东坡先生诗曰:“论画以形似……定知非诗人。”此言画贵神,诗贵韵也。然其言有偏,非至论也。晁以道和公诗云:“画写物外形……贵有画中态。”其论始家。盖欲以补坡公之未备也。 李贽在《诗画》一文中引述了上述杨慎的这段文字后,接着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卓吾子谓改形不成画,得意非画外,因复和之曰:画不徒写形,正要形神在。诗不在画外,正写画中态。 至清代乾嘉时期的袁枚、赵翼,还分别写过诗文参加这场论争。袁枚在其《随园诗话》卷七中说: 东坡云:“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此言最妙,然须知作此诗而竟不是此诗,则尤非诗人矣。其妙处总在旁见侧出,吸取题神,不是此诗,恰是此诗。 赵翼写有《论诗》诗,指出: 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此言出东坡,意取象外神。羚羊眠挂角,天马奔绝尘。其实论过高,后学未易遵。……吾试为转语,案翻老斫轮。作诗必此诗,乃是真诗人。 这一场持续了数百年的论争,是围绕着文艺作品中应如何处理形神两者的关系问题进行的。大家知道,在我国文学领域,讨论形神关系比哲学(如《荀子》)、绘画(如《淮南子》)的时间要晚。尽管东晋大画家顾恺之已正式提出“以形写神”、形神兼备的主张,但至六朝时期的文论中,重形似的意见仍占上风。如“相如巧为形似之言”(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张协)巧构形似之言”(钟嵘《诗品》)等,在这里,“形似”多作为一种赞誉之词。这种余波一直延续到唐宋,如宋代后于苏轼、晁补之的范温还说过:“古人形似之语,如镜取形,灯取影也。故老杜所题诗,往往亲到其处,益知其工。”(《潜溪诗眼》)与重形似的主张继续流行的同时,随着对艺术创作规律认识的加深,在唐宋时期,强调神似、强调传神,认为为了达到传神的境界,可以突破描写对象的“形似”的主张于文艺界亦渐崛起。像司空图的“离神得似”(《诗品》)说、苏轼的“论画以形似……定知非诗人”的论述,在形神关系上,就明显地表示出与传统的重形似派不同的主张。 那么,以苏轼而论,是不是他一概否定“形似”的作用呢?我们从他的“随物赋形”(《自评文》,《东坡题跋》卷一)说中知道他主张描写客观世界不同物体的不同形状相貌;从他的《书黄签画雀》和《书戴嵩画牛》(《东坡题跋》卷五)中论及飞鸟、斗牛时知道他很重视动作细节的真实、准确;从他的《与何浩然》书中“写真奇绝,见者皆言十分形神,甚夺真也”(《东坡七集·续集》卷五)的赞誉中知道他认为艺术作品要达到“夺真”的水平,既离不开“神”,也离不开“形”。因此,可以说就整体文艺思想而言,苏轼并不否定写“形”的必要性。然而,苏轼毕竟是一位浪漫主义气质较重的诗人和书画家,如同熟悉苏轼为人的晁补之所言:“盖公平居胸中闳放,所谓吞若云梦,曾不芥蒂者,而此画水虫琐屑,重介曲隈,芒缕具备,殊不类其胸中”(《跋翰林东坡公画》),苏轼是不重视、不偏好以“形似”为主要特征的诗歌与绘画作品的。上述苏轼的那首“论画”诗,就流露出这样的思想倾向。苏轼的诗是针对北宋社会“一时所尚专以形似”(邓椿《画继》卷十)之风而发的,在文艺界具有矫正时弊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它是针对北宋院画画风专求形似、格法而立论,所以只强调了重传神的一面,因此给人的印象是持论不无偏颇之处。这就是由宋迄清(如晁补之、赵翼等)不断有人对苏轼的议论提出驳正的原因。所谓“然其言有偏,非至论也”、“其实论过高,后学未易遵”,说的正是这一点。他们并不是对苏轼诗句的精神实质没有理解,如“此言画贵神、诗贵韵”、“此言出东坡,意取象外神”,都不能不说是深刻的见解。但他们认为在强调传神的重要性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形似”的作用,否则,在理论上会发生偏颇,社会效果将是不好的。同时,由于某些文学家与艺术家过分强调在作品中抒发作者的主观情思,而忽视了描写客观物体的形貌和生活的真实,因而使创作走向了脱离生活真实、乃至任意违背艺术的基本格式而陷入怪诞、浅薄一路。而宋代以降,有着这种倾向的文学家、艺术家,又往往以苏轼论及“形似”的诗句为借口,因此引起文艺界有识之士对此问题的关注,从而积极地参与了论争。如金代的王若虚在其《滹南诗话》中就曾指出: 东坡云:“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夫所贵于画者,为其似耳;画而不似,则如勿画。命题而赋诗,不必此诗,果为何语?然则坡之论非欤?曰:论妙在形似之外,而非遗其形似,不窘于题,而要不失其题,如是而已耳。世之人不本其实,无得于心,而借此论以为高。画山水者,未能正作一木一石,而托云烟杳霭,谓之气象。赋诗者茫昧僻远,按题而索之,不知所谓,乃曰格律贵尔。一有不然,则必相嗤点,以为浅易而寻常。不求是而求奇。真伪未知,而先论高下,亦自欺而已矣,岂坡公之本意也哉!王若虚认为:文艺作品既要求妙于“形似之外”,又不可以完全“遗其形似”;既要求题外之旨,又不宜完全离开题目所规定的描写范围去乱加比附。文艺作品中“形”与“神”两者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首先要求“是”、求“真”,即尊重生活之真实,进而才能讲求艺术的真实。针对当时文坛上流行的不良风气,王若虚深刻地揭露了某些文人借东坡之言为口实,而行掩盖自己忽视艺术基本功、无视生活与艺术真实、否定必要的“形似”和“不求是而求奇”、不求“真”去“伪”的反现实主义倾向之实。 从上述情况看,尽管出发点和论述的角度不全相同,但参与论争者对文艺作品中形神关系的看法,总的来说是一致的:强调真实描写“外物形”,同时追求“画外意”。要求做到“体物肖形,传神写意”(屠隆《论诗文》)这两方面。认为神(韵)离不开形,它寓于形似的形象之中,因而提出“形神毕出”、“形神逼肖”或形神兼备,重在神似,而不偏废形似的主张。而作品的意境高下,是否有韵味等,都和是否能达到形神兼备、重在神似这一境地有密切的关系。 文学、艺术作品中的形神关系,既是一个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问题,又是一个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关系问题,故历来为人们所关注。文学、艺术家们看到:拘泥于“形似”,会导致描写上的自然主义;离开“形似”,又会导致描写上失真的毛病,而“神”也就无所寄寓。只有辩证地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才能使文艺创作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我国古代文论中由主张偏重形似,到主张形神兼备、重在传神,是在经历了漫长的文艺实践和理论探索后才得出的正确结论。围绕苏轼“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等见解进行的这场历时数百年的论争,正是这一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促进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对促进文艺家自觉地在创作中正确处理形神关系,以提高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是很有裨益的。传神论对中国古代书画艺术、诗文创作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从历史上关于形神关系的理论探索中汲取经验教训,正确认识文艺创作中形与神的辩证关系,对于我们今天的文艺实践,仍然有其深刻的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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